景德镇陶瓷学院海外联谊会章程
一、景德镇陶瓷学院海外联谊会是陶瓷学院各界人士与海内外各界人士加强联系,增进友谊,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民间组织。
二、本会宗旨:联系和团结海内外各界人士,加强友谊与合作,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建设发展服务,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
三、本会的任务:
1、与景德镇海外联谊会、江西省海外联谊会密切联系,沟通学院与江西各界人士、海内外社团的系,广交朋友、发展友谊。
2、开展对内对外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活动。
3、为学院、景市、江西招商引资、引智牵线、搭桥。
4、为海内外各类人士来校观光,开展教育科技、经贸活动提供服务。
5、组织会员和各界人士,开展海内外考察、访问、旅游、联谊及社会公益活动。
四、本会的组织形式
1、本会是江西省海外联谊会的团体会员。
2、本会会员:凡愿意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出力,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各界人士,以及有一定影响和较广泛社会联系的台、港、澳和国外的爱国人士、爱国侨胞、爱国社团,
均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本会的联谊活动;对本会的工作和发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遵守本会章程。
4、本会设理事会,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两年。理事会设办公室,负责外理日常工作。
五、本会的经济来源:
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团体的捐助;咨询、服务活动的收入;学院行政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