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明确了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既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更是民主党派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
《条例》拓展了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民主党派进一步发展拓宽了视野。《条例》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统一战线性质,使其完善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既体现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构想,又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列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拓展了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发挥党派特有优势,积极吸纳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界人士,在当地中共党委领导下不断巩固壮大统一战线,画好“同心圆”。
《条例》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职能,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关怀和期望。《条例》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1989年中央14号文件、2005年中央5号文件都对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年中央3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长期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多次亲自主持召开协商会议,就一些重大问题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此次《条例》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民主党派的职能之一,是中共中央从党内法规层面对民主党派职能的再次完善和提高。并且《条例》还将民主党派的“四个能力”建设完善为“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即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关怀和期望,也为各民主党派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
《条例》为基层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不断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条例》精神为指导,在中共地方党委和民革上级组织领导下,紧贴地方中心工作参政议政,紧扣社会关注开展社会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