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颁布了首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统战工作作出了新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统战工作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新要求,充分表明了中共中央对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需要我们深刻领会。
加强统战工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统战不仅没有过时,而是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需要坚持和发展。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需要建立“共同信念”。这个“共同”就是新时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信念”就是基于对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政治共识,就是着眼于发展,在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齐心协力地探索实践,充分消除误解和分歧,形成更加壮大的统战局面。这就是大团结大联合的时代内涵,就是统战工作的时代要求。
加强统战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了关键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统战工作要致力于扩大这个符合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美好目标的知晓度和责任感,激发更广泛的积极性,创造更强大的推动力和更顺畅的发展环境;要致力于“人民民主的不断扩大”,营造团结与民主相辅相成的局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
加强统战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克服困难。统战工作要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和谐局面,用大团结大联合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增进大团结大联合,不断扩大改革共识、发展共识和合作共识;要关注改革的协调推进,聚焦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任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扩大民主政治共识,为统一战线成员创造更为充分而有序的协商渠道,使政治建设更好地推动经济和社会建设。
加强统战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团结与民主既是精神层面的要求,也是行为层面的要求。统战工作要依法维护我国政治制度,促进各种协商和合作活动的法律法规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高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选择性。
加强统战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统战工作与群众工作一样,面向党外,深入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作部门和个人的思想、作风和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统战工作要善于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要准确把握政治与社会、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准确把握一致性和多样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善于协调各种现实矛盾;要表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方式,在民主精神的指导下,用平等的姿态和务实的态度,善于与党外人士沟通,建立感情,切忌官僚作风和个人主义。事实证明,统战工作做得越好,领导干部与社会各界团结联系越广泛融洽,各项事业发展就越顺利。
加强统战工作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多党合作是统战事业的重要内容,参政党是其中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光荣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地位和作用的高度肯定和充分鼓励。《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范党的统战工作的同时,赋予了参政党新的基本职能,提供了更多的发挥作用的机会。参政党组织要适应统战事业发展的新进程,深刻领会党对统战工作的新要求,在增强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和合作共事能力的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新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更加严格自律,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分析和切实改进履职能力和自身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能力中的不足;要坚持把思想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把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转化为更强的责任意识,促进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带动广大成员,团结向上,发挥好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作用;要切实提高履职水平,坚持发扬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坚持参政为民,更加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发挥积极而独特的作用。